• Jul 20 Wed 2016 23:55
  • Finch


I will grow old with her, just from apart.
我們會白頭偕老,只是天涯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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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佳節倍思君
可惜君已成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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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在當下會覺得這一切就是這麼自然而然
彷彿天意如此要讓這個情況美好地繼續發展
然後
你也會開開心心順著這如同高速公路筆直般滑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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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01 Sun 2010 18:28
  • 放下

9個月
就像是一場若有似無的小戀愛
明知結果
卻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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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就好
作詞:范逸敏 作曲:新之助 
編曲:呂紹淳/陳歆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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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分類混沌不清
所以還是通通先把感情事放在盒子裡...= =
當然~我已經不需要潘朵拉了!
我自己可以製造希望
以下的你/他皆涵蓋了你/妳、他/她
我懶的打那麼多字(沒灌自然注音)~~大家知道就好
最近身邊的人個個感情出了事
奇怪的金豬年...大過年一堆人在分手??
失戀的人總是痛苦萬分多於舒服痛快的
在他們身上....
我彷彿看到以前失戀的自己
戀症候群似乎一體適用在所有人身上
失戀很痛~很苦~很不甘~很心酸....(拍拍)
我都知道!!真的
沒有經歷過的人不會懂
因為我也痛過....痛得死去活來...
可是我現在好好的!!
所以我相信你明天的現在也會好好的!
我也很相信你現在痛哭流涕心酸不甘
常常手會犯賤打電話點相簿
總是會腦殘想起前男友/女友
更熱切地懷抱一絲破鏡重圓的幻想
又絕望又希望又傷心卻又期待......
總總不切實際的想望像海市蜃樓般若即若離~撕扯著你
可是~閃開~讓專業的來!!!
你相信我.....(老師的話要聽)
下個月的你~明年的你~
回過頭來看現在.......將會一整個後悔到冥王星去!
更會覺得自己這輩子做過最愚蠢的事莫過以上
(老師為什麼會知道??)
~因為~~我就是這樣啊!!!
現在回憶當時狂哭兩天兩夜的自己~真覺傻的可以!
聽過來的人話準沒錯.....
人家都不要你了~你千萬絕對必須一定得要你自己
全世界都可以不要你~只有唯一一個...你!不準不要自己!
所以現在!第一件要做的事
就是封鎖刪除msn+D掉信箱手機和相簿網址+刪除所有關於他的聯繫=不看不聽
你是我朋友~所以我相信你會有跟我一樣的勇氣!
古人云"物以類聚"ㄇㄟ~~呵呵...
(老師拍胸脯保證你一定行!)
既然已經分手~就不要再去追究他的理由
所有藉口都無法掩蓋這個"分手"的事實!
你知道真相沒有意義...知道不會比較好~不知道也不會不好
來(牽手)~我們認清事實...既然已經分手
就表示他不是你的菜~
當初我ㄧ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向同學哭訴委屈時
高中同學只回了我一句"有的人懂吃,會選擇法國菜;有的人不懂,連噴都可下嚥"
你!!你要當高貴的法國名菜~而不是噴!
所以別哭別氣別難過...我的好朋友!
我們是法國名菜不是噴~
而那盤我們丟掉的噴
瀟灑的跟他說掰掰~然後送給垃圾車!
你可以在心中為你倆逝去的戀情舉行一場隆重的喪禮
之後~當他死了...不看不聽也不想
人都死了~我們活著就要往前進
(當然~死人是不會回頭的.你還抱著他回頭的希望~就是不聽老師的話..老師要丟筆喔)
就算他回頭....我們也不撿二手
因為他已經不再是你愛的他了!!
你愛的他/愛你的他...都已經過去
當下即逝....今年開的花已非去年你看到的花
你可以懷念以往那個完美的他
但無須留戀現在這個陌生人(=死人)
他只不過是剛好名字相同、長相一樣罷了!
心理學說~人在受衝擊產生焦慮時
會有防衛機轉...
不管你是選擇壓抑、投射、否認還是合理化blabla~
最重要的是你自己好就好....
我們因為愛他太多而失去自己
現在開始~要把自己找回來好好彌補一下
沒有任何事比讓你自己好更重要了!
如果你還會痛苦
那就好好享受這刻當下的痛苦
這時這刻這心痛...一輩子唯一僅這一次
因為~這一次痛過之後..你將百鍊成鋼..脫蛹而出羽化成蝶
就像我一樣~哈哈哈!!!
既然是一生一次...就痛快的痛吧!
往後~要笑著面對新生活.....
你不讓過去過去...你的未來就不會來~
別讓以後的你嘲笑現在的你天真愚蠢
別讓以後的你想起現在的你後悔萬分
再者~依照慣例
通常痛後重生...桃花會開的亂七八糟
一如跟我同一天失戀的大白白
人家現在是幸福甜蜜的新嫁娘了
一如ptt上眾鄉民~經過悲慘失戀後
如今又是一堆可以把人閃到瞎的愛侶
不要擔心失去一棵草...因為轉身有一大片桃花林
(好啦~我承認這一句在安慰我自己啦~>///<)
失去~會讓人更珍惜以後所得
人性~會讓你行走江湖更小心
放下~能徹底洗滌你的身心靈
來~給你最後一個大抱抱...
換你一個明天大大的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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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絕對不是個對瑕疵品放不了手的女人,不管是一輛車、一雙鞋、或是一段愛情。拋開已走味的『雞肋』,才有全新的開始,因為,妳值得擁有更好的他!」

在書店看到這本書的標題和封面文案,我大笑三聲,馬上買下!

這是慾望城市顧問Greg Behrendt繼暢銷書「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之後的新作,女王我個人還將該本書傳閱給許多朋友看,若我沒記錯,慾望城市的第五季某一集還將「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當作該集主題,我每次看到都會在電視前邊笑邊鼓掌。既然Greg又出新作,女王豈有不捧場的道理,更何況,這本書根本和我的現狀完全符合,女王我差點興奮到淚灑書店。

不管各位看過或未看過這本書,女王我為了造福各位曾失戀或正失戀的網友,一定要好好介紹大家「正確、健康、有益身心」的見解,以下我將本書重點精華摘要,並附上我「不能再同意更多」的看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各位聰明美麗的女人千萬不要深陷愛情泥沼還自認為癡情必能感動天,要相信,即時分手這麼糟的事也許是這輩子發生在妳身上最棒的事!

唯有通過最殘酷的分手試煉,才能通往更美好的人生、找到生命中的真愛。分手是危機還是生命的轉機,操之在妳。如果他背著妳劈腿、瞧不起妳、對妳說謊、放妳鴿子、有暴力傾向、他有女友、他和妳朋友胡搞、他從來不珍惜妳這史上無敵大美女,不要再為他找任何藉口,嘿!大美女,別再說「可是」了,妳可沒那麼多青春可以浪費在「雞肋」上,分手雖他媽的痛,但妳要是不站起來你他媽的就是對不起你媽,妳媽把妳生的這麼正點不是要來讓妳糟蹋的!

不好意思,請原諒我的粗魯,因為好多人看了我的失戀文章跑來跟我說,她們失戀後花了一年兩年還走不出來,讓我看了為之震驚與嘆息,基於急公好義的女王精神,親愛的,以下請好好聽著吧。

第一,
不要打給他!

本書說到:「電話,是失戀分手時,最具毀滅性的武器。」相信每個人都有經驗,分手後總是在各種情況下忍不住打給前男友:想念的時候、寂寞的時候,以及喝醉酒的時候。於是有許多人就這樣永遠鬼打牆走不出來,手犯賤忍不住想打給前男友。運氣好的,前男友跟你聊的愉快,讓你知道他沒有妳也過得很好,運氣不好的,打過去不是被拒接就是熱臉貼冷屁股,搞的自己很沒尊嚴。不管如何,打完電話後的感覺都是爛透了,卻無法控制想打給前男友的衝動和慾望。

而妳去問問這些曾打過奪命連環扣的人,他們會告訴妳這是這輩子做過最後悔的事。

這讓我想起很久以前曾經喝醉酒的時候忍不住手賤打給我的背後靈先生,沒想到接起來的是酒店妹,害我足足在廁所吐了十分鐘才出來(嗯,其實是真的喝太醉)。我的朋友說:「千萬不要在任何意識不清、意志薄弱的時候打給前男友,因為妳搞不清楚妳是不是真的該打這通電話。」所以在撥出電話之前,妳先想想,在事隔半年一年後,再回頭看看現在的自己,會不會後悔?

「妳真的想打這通電話嗎?」如果,打了這通電話並不會改變妳的現狀,並不能改變你們的關係,並不能讓你掛上電話之後心情變的比較好,那麼,為什麼要將自己陷入如此的惡性循環的鬼打牆裡?更何況,他真的想接到妳的電話嗎?

所以,沒意志力的請在通訊錄刪掉他的電話,有意志力的請在他的電話名稱加上「
don’t call」,有超強意志力的請記得把熱線號碼刪掉免得每個月要多繳50元。不要期待他的來電、不要在妳最不堪的時候打給他,一年後,妳會感謝自己的聰明決定!

第二,
人見人厭失戀鬼!

妳一定有認識一種人,分手八百年還總是在姊妹淘的聚會狂哭痛批她的前男友,沒事打電話給妳精神轟炸千篇一律講著他悽慘的分手心情,一開始妳會安慰他、然後同情他,最後躲避他。

然後她們成天躲在家裡嚷著想自殺,工作也不想做、朋友家人也不想理,成天酗酒絕食,把自己搞的像鬼一樣,把善良的朋友當成精神凌虐的垃圾桶,不管你說什麼,他都只選擇相信自己想聽的話


親愛的,請照照鏡子,妳會不會被自己嚇到?

女王我生平最討厭這種趨近於自虐式精神病的失戀鬼,所以敝人我絕對要走越失戀越美麗的路線,穿的更美、笑得更開心、有美食就吃、有美酒就喝、有美男子就認識。說穿了其實是我很害怕別人安慰我、擔心我,結果搞到最後反過來是我安慰朋友:「哈哈哈,我真的沒事!」把自己的悲慘分手經驗當成本月笑話冠軍:「哈哈哈,你知道嗎?我抓姦在床耶!」

我不能說我這種個性是好還是壞,我朋友說:「失戀還會變美的,天下大概只有妳一人吧!」是啊,人生都已經這麼糟了,妳可以選擇繼續糟下去,或者是讓它越來越好!

往好處想,妳有更多的時間可以整理自己的思緒與自己獨處,妳有更多的時間讓自己變的更好,總是沒時間看的書、每次都說要去學的瑜珈、好久沒跟姊妹吃下午茶,上次買的
CD總是沒時間聽,還有終於可以讓仰慕妳的男生有機會表現,嘿!美女,樂觀一點,不要當失戀的醜女,不然真的沒有人會理妳! 

第三,
他不是妳的菜!

「如果他真的那麼棒,你們就不會分手了。」壞消息是妳一直自我欺騙,好消息是,在內心深處妳已經心知肚明,他不是妳的菜。

分手後,我的男性好友跟我說:「女王,不用難過,妳啊,不是他的菜。」

「啥?」

「不是每個男人都吃的起
Paris1930的啊!妳有沒有看過王文華的文章,好像是蛋炒飯那一篇?」

「我知道啊,男人愛吃蛋炒飯,方便、迅速、便宜又不會太難吃。」

「對,食物也可比喻為女人,我不是物化的意思,但不是每個男人都吃的起,懂的吃,瞭解珍貴的食材、懂得美食的藝術,以及願意花時間忍耐飢餓等待最美好的料理。對他們來說,或許一盤千篇一律的蛋炒飯可以填飽肚子即可,甚至
399吃到飽、國民便當、路邊快炒都是他們的最愛。所以,女王,既然妳不能開快炒店,妳怎麼能怪男人去吃路邊攤?」

「所以我就不是他的菜?」我想到每一個失戀的人,他們總安慰自己:「我是最好的。」、「他會後悔!」、「那個人怎麼比的過我?」
但事實上,妳好不好、他會不會後悔、那個人比妳好或比妳差,根本一點就不重要。如果妳一直思考這些問題,妳永遠都走不出過去,真正的釋懷不是去比較、不是去希望自己是對方永遠的最愛,而是:這一些都跟妳沒有關係了。

就算妳是他的最愛又如何,他還不是能夠愛別人?妳很好又怎樣,他或許不需要這麼好的人,他會後悔又如何,妳怎麼知道他會後悔幾次、妳會再受傷幾次?

或許別人更適合他,他吃路邊快炒比較開心,妳又何必要他瞭解貝隆生蠔和蚵仔的差別?

「他不是妳的菜!」請記得,不是妳好不好的問題,妳很好,他也很好,只是他走錯了餐廳,點錯了菜。

第四,
被害後的妄想症!

這裡指的不是被害妄想症,而是被害後的妄想症。

妄想症症狀如下:


1.      死纏爛打,精心設計與他的巧遇,讓他知道無法擺脫你們的過去。


2.      每天想著:「他一定會回頭找我復合。」


3.      自我安慰:「他沒有我,就沒有快樂,他一定也會悶悶不樂。」


4.      如果我變瘦了、變漂亮了,然後讓他覺得:「妳真棒,我怎麼會甩了妳?」


5.      沒事到一些妳們曾經常去的地方追掉逝去的愛情,甚至希望可以再看見他。



但,事實卻是:


1.      他與妳巧遇,他根本不想遇到你。沒有男人會說:「哇!她對我死纏爛打,她看起來真辣!」


2.      親愛的,不要再想了,他不會跟你復合了!


3.      事實上,他沒有妳,他也過得很快樂!


4.      妳變瘦了,妳變正點了,那已和他無關,更慘的是,妳知道他的新女友居然是個比妳還醜的瞎妹。


5.      我相信他遠遠看到妳,一定會想著:「早知道今天不要走這條路。」


所以,別妄想了。如果他真的會回來找妳,早就回來了,如果他真的會打給妳,早就打給妳了,如果他真的覺得你很棒,他怎麼可能會想失去妳?

事實上是,妳現在在自編自導自演獨腳戲,這部戲,從頭到尾男主角都沒有參與。

別再自欺欺人,請面對真實世界。坦然面對感情失敗的真相,不要只是緬懷或將它改寫成美好劇本。拒絕真相只會讓你無法從錯誤中學習。勇敢承認感情並不是無時無刻都那樣完美、美好,並不會否定它曾存在的重要性,誠實的面對真相、停止自我欺騙,才是真正的解放,如果妳愛自己的話。

第五,
別從前女友變成炮友!

或許有的人認為野食不如舊貨好,但女王我總認為,這樣有損自己的格調。

或許分手後,妳還會想念他、渴望他,或許再見面一切感覺都很美好,於是你們發生了關係,妳誤以為重溫舊夢,回味舊情,這樣的關係又曖昧又美好,但最終,他穿上褲子還是走回他自己的生活、他的人生、他的新女友,妳只感覺自己像陀屎。

本書的調查報告指出,參與調查的每個人都同意,不和前男友碰面或上床是最明智的決定。那些或許抱著復合的希望和前男友上床的人,只會受到更深的困惑和傷害,以及窩囊。

如果他愛妳,他可以光明正大的跟你復合,然後再跟你上床。而不是跟你上了幾次床,說了幾句情話與不實際的承諾,然後還是只願意跟你維持這樣見不得光的炮友關係。

從前女友降級成炮友,是對你們之前那段感情的侮辱。

妳連這點尊嚴都不要了,妳還奢望他能給妳什麼尊重?

最後,我只想說的是,仔細想想妳現在所做的事,會不會在一兩年後妳會悔恨自己當初為何要如此?聰明如妳,該知道什麼是值得,什麼是不值得。

如果妳為了他浪費這麼多寶貴青春在折磨自己,相信我,幾年後,妳會後悔你的愚蠢行為。妳應當對自己好、更愛自己,馬上走出傷痛,迎向更棒的人生,時間很可貴的,容不得妳用悲傷浪費。

人生所有慘痛的經驗,當妳走過後,妳會發現這是上天送給妳最棒的禮物。感謝那些傷害讓你成長,即使是多糟的事,將來回頭看,也會是這輩子發生在妳身上最棒的體驗。

所以囉,各位美女,妳這麼聰明、這麼漂亮,又這麼可愛,妳絕對可以找到更好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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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有一段時間了吧)才夢到那個人升官去了
但忙論文忙得灰頭土臉~根本也沒在意夢到底是不是真的
今天去吃早餐時
一時手賤....拿了桌上的更生日報
唉~好死不死..單位上了新聞..頗大條
才發現...單位主管換了名字?
靠!這是什麼情形??
回來悶頭睡了一大覺
起床已經天黑了...囧~
想到早上的事情..好奇心可以殺死一萬隻貓
開了那個幾百年沒再瀏覽的網頁
查了一下... 恩~
夢境果然是真實的!
人家跑去消防署當科員去了
沒想到寒假路過時的回眸
原來隔2天就升遷去台北了
一眼萬年    兩個世界
他媽的竟然比我早脫離這片苦地
雖然今天的小插曲毀了寫作業的心情
倒是也給了我更堅定要走的動力
真是雞拔毛~
有股淡淡的憂傷...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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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曾維瑜寫的"分手的有效期限"
http://blog.chinatimes.com/weiyu/archive/2006/03/22/47974.html 
分手有效期限,指的到不是分手這件事在多久之內成立,分手就分手了,大部分的分手,除了難得的破鏡重圓,往往是永久成立。
但是分手這件事,不會永久對我們有意義,很多時候,一個人、一件事、或者僅只是一個念頭,就可以讓「與某個人分手」的這件事,拋到九霄雲外。你也許還記得曾經與某個人談戀愛的熱切繾綣,但卻早就忘了分手當時的悲傷、沮喪或者不痛快。
可是,那究竟是多久?一個人、一件事或一個念頭使得我們的心態瞬間轉變的那個時機的到來,究竟得等候多久?
仔細想想,真正折磨人的,不是分手前的躊躇反覆與猶豫,不是分手當下情緒崩解的徹底失序,而是分手之後,眼看著事實已經成立,但我們的心情似乎還落後著進度,遲遲無法接受,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解讀。
「如果你是珍妮佛安妮斯頓,你會去看『史密斯任務』這部電影嗎?」朋友這麼問。
這真是個好問題。
如果我是珍妮佛安妮斯頓,我想我應該會搬到一個看不到任何有關「史密斯任務」的海報和廣告的地方吧,我想我沒辦法看著我曾經愛過的而現在已經不在我身邊的人,出現在以我為中心方圓百里之內的地方,更遑論是以這樣俊俏帥氣的姿態,而且還是和另一個人女人在一起,更遑論,有人說,那個女人就是導致我們分手的原因。
然而前提是,我曾經愛過他,而且分手之後還愛著他。
喔不,或者不必這麼明確,只要我還陷在不知道究竟還愛不愛他的迷惑裡,只要我尚未到達那個清楚知道已經不愛他的階段,只要他的話語和身影依然莫名其妙地佔據我全部的腦袋,只要,分手這件事的所有負面效應還深刻地在我身上運作:吃不下、睡不著、懶散頹廢、每隔五分鐘想重修舊好、再隔十分鐘又打消念頭……,我知道分手還在持續對我產生意義,我知道我還在分手的有效期限裡。
迅速投入另一場戀愛很少能俐落地終結與某個人分手的有效期限,往往只是歹戲拖棚罷了,因為分手的意義持續發酵,始終不曾終止,一個字寫成一個句子,一個句子延伸出一篇文章,只要幾秒鐘的時間就可以蔓延成一面牆的塗鴉,然後你稍事回神,變成一個帶著兩個分手有效期限的女人,情緒互相交雜,理也理不清。
你知道嗎,神奇的是有時一覺醒來就沒事了,就像發燒一樣,昏睡了好幾個晝夜之後,突然有一天清晨,你聽著窗外的蟲鳴鳥叫,張開眼,覺得自己好了,知道自己好了。
在這什麼事都說不準的世界裡,只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那就是,無論多久,有效期限總有一天要結束。
到時候,上班的路途中你不需要再繞道而行,只為避開那個用了他名字當中的一個字作為店名的商店,你可以在心裡字正腔圓地朗誦他的名字,卻當那是歷史課本裡的人名一樣,認得,但再也沒感覺,你不在乎也不再追究他的現況,你也不急著發展自己的下一步,搞得像是一場狼狽的賽跑一樣。
到時候,看不看「史密斯任務」都是其次了,因為你開始有想吃的東西、想看的書、想買的衣服、想逛的街、想認識的人,當然,也會有想看的電影,又何必非是「史密斯任務」不可。
於是你不疾不徐,安步當車,知道分手的有效期限,就在剛剛,已經全部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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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想   你     主唱:王力宏
                                                                               
    就像潮來潮又去  你卻從不留意  我卻害怕失去
    苦苦留下足印  不管是否可以  永遠留住你的心
    只要與你有過交集就不枉努力
    如今身邊沒有你  心還在過去  愛想堅持到底
    需要多少努力  時間埋沒記憶  掩飾不了這段情
    你的每個表情我都會好好溫習
    好想你  這感覺太清晰
    你的臉是模糊是靠近  全都教我心繫
    好想你  我無力再抗拒
    愛輕易連繫著我和你卻穿不透距離
    我真的好想你

就是一整個手賤腦殘...沒事開什麼資料夾聽這首歌..
王力宏你沒事咬字這麼清晰作啥?
為什麼你不跟周滷蛋一樣含著一顆魯蛋唱歌?
一聽差點沒飆淚
整個心情忽然非常差...很差很差...
所有的歌詞百分百我的寫照啊!
我不想想你~可是這好像已經是生命的一部份
當時你唱的"好想你",現在卻成為我邊哭邊回憶的場景...
分手之後,我淒慘無比地狂哭兩天兩夜
之後,我逼自己不准再掉一滴淚...
沒哭,只是因為已經失去掉淚的意義!
心痛嗎?沒什麼感覺....畢竟已經破碎的心還會有感覺,那也是挺詭異的...
想你?也已經很少想起,因為不用想,你就已經在那裡了‧‧‧
談戀愛是兩個人一起決定的事
可是分手,卻只要一個人說就算數!
我也想跟著你一樣灑脫
卻發現我只是在自欺欺人..
我一直埋在我的自以為是當中
我以為我走出來了
我以為我可以重新談戀愛了
我以為我釋懷了
可是事實證明並非如此...
否則我不會因為一首歌而讓心情變的如此差!
否則我不會討厭童話、討厭楊丞琳徐若瑄.....
否則我不會對周杰倫蔡依林有複雜的心情!
否則.....好多個否則....我不想承認的否則.............
我自以為活的快快樂樂容光煥發
可是我還是會下意識在路上找尋MAZDA6-ZR399X
上消防的網站查詢貼近你生活的消息
我以為反正不過重回一個人的生活罷了
可是事實卻是我一個人在花蓮生活的好辛苦、好辛苦
我無力抗拒觸景傷情
所有的花蓮都有回憶,很美,也很痛徹心扉!
我在這一段感情中
唯一的錯誤就是太愛你
愛你愛到失去我自己,也因此痛得如此刻骨銘心
我以為我可以全新出發重新談戀愛
卻在別人的身上找尋你的影子
甚至我的自尊不允許我找個條件比你差的男人
換來的是昆潔一句"太難,想開點"
真的難嗎?
我捫心自問我有這個條件配的起!
可是昆潔一語打醒,受一次教訓還學不乖嗎?
我知道我的心結在哪哩,可是我真的放不下......
我只能說,失戀是一種無期徒刑
判決定讞之後不得緩刑、上訴駁回
而無期徒刑,反正關久了就習慣了...........
只是我,在進牢關了這麼久之後
還沒學會習慣...
所以一直無法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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